关于做好2020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和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鄂教科办函〔2020〕4号,附件1)要求,对我校开学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在开学前对各实验室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上报。
二、各单位对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和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中所附《高等学卐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2),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3),形成自查报告,并于8月25日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和自查报告(电子版)发国资处邮箱。
三、使用危化品的单位是此次检查工作的重点,请认真按照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国资处将对校内各实验室安全进行抽查,对自查自纠工作不力、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联系人:刘老师
邮 箱:gzc-sys@wust.edu.cn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